根据《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2〕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公开征集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保险公司和工程担保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总部设立在本市或在本市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保险机构或工程担保公司。
二、征集程序
(一)申请备案。有意愿应征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相应条件(附件1)的银行、保险公司和工程担保公司,可以自愿在申请备案时间内,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报备申请书》(附件2)和备案材料(附件3)。
备案(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083室
联系人:郑海林
联系电话:88123308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监管部门接管或托管的单位,以及在《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试行期间,存在未履行担保义务情形的单位,不得申请备案。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银行、保险公司和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只能一家申请备案。
(二)材料查验。申请备案时间结束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查验,发现申请备案单位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或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备案资格。
(三)社会公示。根据材料查验结果,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入选单位清单在门户网站(http://hrss.sz.gov.cn/)公示。
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据《管理办法》缴存工资保证金,应当选用清单中的银行、保险公司和工程担保公司,或者上述单位在深圳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三、其他事项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在本地开展工资支付保证金第三方担保业务的担保保证人进行“清单式”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