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担保
担保人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招标活动的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不签署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并提供招标人所需要的履约、预付款等保函的,由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担保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担保是指工程担保公司为工程建设的农民工用工主体单位向地方劳动监察主管部门提供的,保证工程项目如期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如发生欠薪纠纷引发投诉举报的,由担保公司根据国家文件政策的规定在工资保证金范围内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实现保障农民工群体劳动报酬权的目的。
承包商履约担保
担保人为承包方或供货方向业主 提供,保证承包方或供货方履行项目合同中双方约定完工履约义务的担保。如果承包方或供货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或故意不能完全履约,保证人将赔偿业主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证合同正常履约。
预付款担保
担保人为承包方或供货方向业主提供,保证对承包方或供货方履行扣还预付款义务的担保。是业主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以供承包方周转使用开工建设,担保人保证承包方将这些款项用于指定工程建设和业主的资金安全而实施的担保。以防止承包方在收到业主的预付款后将款项挪作他用或宣布破产等。
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
担保人为业主向承包商提供,保证业主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担保。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有效防止拖欠工程款现象的发生,规避由于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拖欠支付农民工工资问题。
质量保证金担保
担保人为承包方或供货方向业 主出具,保证在项目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 时,承包方按照保修合同约定义务 负责维修的担保。一旦承包方违约,业主有权要求保证人采取措施履行维修责任或 在保额内赔付业主的损失。减少扣留质量保证金 引起的资金占用,加快企业应收账 款回笼,提高工程承包方或供货方的市场竞争力。